第10版:区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政府定价项目精简七成

本报讯 记者文晶报道:安徽省物价局日前公布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与现行2010年版定价目录相比,政府定价项目由40项减少到12项,精简了70%。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12项中近一半项目的定价权下放给市县。

安徽省物价局副局长程双林介绍,此次调整的原则是,凡已形成竞争或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凡部分环节具备竞争条件的,放开部分环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列入新版目录的定价项目12项,定价内容61项,包括供水、电力、天然气等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以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商品和服务。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合理定价。

据悉,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放开了部分竞争比较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两碱以外工业用盐、民爆器材、瓶装液化气、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地方医保用药等省管药品、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价格、内河港口、汽车轮渡、电信业务、铁路民航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公路运输中国防战备客货运输价格、国有土地基准价等12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时,一批具备竞争条件的专业服务政府定价子项目,包括图书馆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等40项也一并放开。

据了解,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