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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股转公司对28家挂牌企业采取监管措施

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针对2014年年报遗漏财务报表附注、违规披露201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违反股票发行程序等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对28家挂牌企业、相关主办券商及主要负责人员采取了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在2014年年报披露期间,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遗漏审计报告正文和附注、董监高及核心员工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大部分内容,以及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中试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中试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操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主办券商齐鲁证券尽责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因此暂不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股票发行方面,安徽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渝万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作为股东人数超200人的挂牌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未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便履行了认购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长江证券、东北证券和西南证券分别作为华盛控股、中瀛鑫和万通新材的主办券商,未能督导挂牌公司依法履行股票发行核准程序,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华盛控股、中瀛鑫和万通新材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长江证券、东北证券和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另外,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挂牌公司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前就使用了募集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七色珠光和森瑞新材料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两家公司的主办券商招商证券在事前已将股票发行相关业务流程告知挂牌公司,并在发现公司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后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因此暂不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新三板一直高度重视对挂牌公司的自律监管工作。针对市场主体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发行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实施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2014年以来,全国股转公司已累计对3家挂牌公司实施纪律处分;对37家挂牌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5名挂牌公司董监高实施纪律处分;对36名挂牌公司董监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30家主办券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切实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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