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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决清除各种“路障”
文 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贸流通发展迅速,但掣肘内贸流通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一些“闲不住的手”频繁出手,阻碍了资源自由流动,挤压了公平竞争空间,增加了商品流通成本,最终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增长动力、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也更加隐蔽、多样。例如,不再直接保护本地产品和资源,转而为域外资源进入设置种种障碍;不再简单设置关卡,转而制定名目繁多的地方规则和行政壁垒;不再只是保护本地商品,转而更多保护制约商品生产、销售的要素资源和服务市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今后,政府部门要更加注重提高行政审批便利化水平,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一些涉及流通的重要领域,创造更加公平的准入机会,打破民营资本进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在平等使用市场资源要素方面,要为各种资本平等获得贷款、融资、财政扶持提供条件。在监督管理和法治环境方面,要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得到政策法律的平等对待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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