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一线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勇于“吃螃蟹”的黄元召
本报记者 王新伟

到种植户黄元召家的火龙果基地要走水路。位于城郊的罗甸港口,来往的船只显示了这片水域的繁忙。因为龙滩电站建设,在罗甸形成了80平方公里的水域,形成了高原千岛湖的壮丽美景。

船行驶在平静的湖面上,周围山峰被茂密的树林包裹着,“突突突”的发动机声,惊飞了岸上水鸟。

“你们看,连着的那两个山谷就是黄元召家的火龙果基地。”寻着罗甸县果业办主任张永忠指的方向看,只见在湖面左方的斜坡地带,密密匝匝地种满了火龙果,一山连着一山,场面蔚为壮观。

黄元召一家7口人正在果园里采摘火龙果。看到我们上山,黄元召将背篼放下,热情地请我们品尝火龙果。

“今年的果子味道好,”黄元召介绍说。知道我们的来意,黄元召立即从简易的工棚里搬出几把凳子来,回答着记者的提问。

2007年龙滩电站库区水位上升后,黄元召家的田地被淹没。在外打工的兄弟三人嗅到了商机,果断回家创业。正当一家人商量干啥的时候,县果业办的干部来到村里动员村民种植火龙果。

黄元召的父亲是个精明人,早几年就承包荒坡种植西瓜,这个从未听说过的果名让他心动。他随即跑到省果树所了解火龙果的情况,听了技术员的讲解,他当即拍板,就种这个果子。为此,黄元召全家成了罗甸推广火龙果种植第一批为数不多的“吃螃蟹”的人。

那一年,他们种下了50亩火龙果。除去政府给予的挖坑补助和免费苗木外,举全家之力投入了14万元,在基地里搭起苗木攀爬的钢架子。

2010年,50亩火龙果挂果,每斤卖到15元,第一年他们就赚了10.7万元,第二年纯收入26.7万元,第三年将近40万元……黄元召说,火龙果的采果期非常长,从每年的6月一直持续到11月,每半个月就能采一批。采摘后,用船运到县城,交给专门的经销商代销。

在湖边,一艘停泊的货船里堆满了刚刚采摘的火龙果。黄元召说,城里已经打电话来催过好几次了,有人等着要货。

在黄元召一家的带动下,现在全村农户都种上了火龙果,黄元召父子成了村民的技术指导。“没有政府的扶持,就没有今天的成功,用自己掌握的技术指导村民种火龙果,让全村群众一起致富,就是对政府最好的回报。”黄元召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