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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P2P牵手险企“去担保”
本报记者 陈 静

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靴子落地”前后,P2P企业闻风而动,与保险企业“牵手”蔚然成风。“伴随监管政策落地,P2P平台必然走向透明化,需要与保险企业这样的资金安全承保机构合作。”P2P平台拉拉财富运营总监班良健表示。

据了解,过去P2P平台采用的风险保障形式大多为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建立风险准备金、第三方资金托管等,但随着担保公司与P2P平台之间屡屡出现一些不合规行为,“去担保”成为行业共识。第三方平台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至少有20余家P2P平台与阳光保险、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众安保险等保险公司开展合作。

从具体合作方式来看,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涉及投资人账户及交易资金安全、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等。“比如我们与阳光财险的合作,就是针对第三方支付账户安全性进行投保,若账户被盗刷、盗用,以及在充值、提现、投资过程中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约进行赔付。”邦帮堂联合创始人、副总裁王秀萍介绍说。

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联姻”,可能形成双赢局面。王秀萍告诉记者,“不仅是P2P平台需要借力,保险公司也需要借助P2P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对于P2P平台来说,引入保险公司能转移部分风险,提升平台风控水平;对保险公司来说,只要能把合作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随着P2P行业的蓬勃发展,有望获得巨大的利润。”保金所总经理侍广军认为,除了销售保险产品外,保险企业还可以通过与P2P企业的合作积累更多用户,为自己进一步向“互联网+金融”方向发展探路。

业内专家也表示,目前保险企业在交易资金、账户安全方面的承保比较多,在其他合作方式上的尝试还不多见,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监管细则暂未落地,保险公司对P2P平台的未来发展仍存有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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