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张忱报道:央行今天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综合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消费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央行称,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