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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忧避让”呼唤管理创新
牛 瑾

近日,深圳市交管局公布了“无忧避让”一年多以来的实施情况。所谓“无忧避让”,就是对因避让救护车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采取免罚制度,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实施情况显示,当地共查处未依法避让的违法行为532宗,记录主动避让的车辆约2500余辆,使救护车行车时间平均减少了2分钟,赢得了抢救生命的宝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深圳首推的“无忧避让”制度,避免了社会车辆驾驶人员的礼让成本,对未依法避让者的惩处又体现了制度刚性,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救护车的优先通行权。

但是,救护车要想顺畅通行,只有主动避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两方面的管理尽快跟上。

一是道路交通管理。如今,不少城市都出现了拥堵问题,一些大城市表现得更为明显。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社会车辆而言,即使有避让的心,也没有避让的空间。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在道路规划、交通管理上下功夫。当然,造成拥堵的原因十分复杂,治理拥堵也应该综合施策,这考验着多部门的协作能力和管理智慧。

二是驾校培训管理。其实,在因未避让而被罚的驾驶员中,有些是根本不清楚应该如何避让,缺乏相关驾驶能力,必须强化训练,而这部分职责需要驾校来承担。比如,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把“如何在拥堵的道路上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纳入驾考课程,让驾驶员树立规则意识,掌握避让方法。

当然,任何制度都需要在推广过程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加以完善,“无忧避让”也不例外。期待救护车被堵路上的情况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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