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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细化条款出炉——
提升农村金融供给和服务水平是亮点
记者刘畅

本报成都7月29日电 记者刘畅报道: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会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印发,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将承担5个方面19项农村金融改革任务。近日,《方案》的细化条款披露。

《方案》包括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健全配套政策措施5个方面的19项金融改革任务。《方案》提出,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参与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优先引入和培育本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提出发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开展农业设备、农作物、农产品等农村动产抵(质)押贷款等;提出推动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拓宽“三农”融资渠道;逐步将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及已确权的农业设施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纳入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的供给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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