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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规必究没有“失效期”
奚旭初

据报道,湖北恩施州纪委近日通报2013年7月建始县原卫生局违规搭车修建办公用房案,建始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多名干部被处理。

两年前违规修建办公用房,今天被查处。这一案例传递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违规必究没有“失效期”。只要违规,就难逃追责。

以前,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建造超标办公楼,但在一些地方,仍有党政机关的豪华楼堂馆所冒出来。这些地方之所以“假装没听见”,就在于监管和问责不够有力。即使楼堂馆所违建问题被曝光,到头来也会化解于无形,在貌似处理的“下不为例”中,楼堂馆所反而被“漂白”。除了超标办公楼,违规还有别的表现,一些地方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谓“看到红灯绕道走”,或干脆我行我素,还美其名曰“先上车再买票”。明明违规了却能“只赚不赔”,便会产生“谁违规谁获利,谁守规谁吃亏”的负导向。

中央多次强调,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对行不通。可以说,湖北建始对违规办公房“秋后算账”就是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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