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环保部27日通报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74个重点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转。
在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郑州、唐山、石家庄、衡水、济南、邯郸、沈阳和太原,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惠州、舟山、厦门、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5年上半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继续开展环境空气、酸雨、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城市噪声等各环境要素监测。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国控点位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470个城市(区、县)共1011个点位开展了酸雨监测,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及浙闽片河流共956个国控断面(点位)开展了地表水水质监测,有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01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开展了海水水质监测,291个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5%至100%之间,平均为72.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7.3%,其中轻度污染比例为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严重污染占0.7%。首要污染物为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