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记者近日就经济安全的主题相关内容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
记者:新的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其中,对经济安全是如何定位的?
李忠:新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以经济安全为基础。这表明,经济安全是我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国家安全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一般说来,经济安全是指一国经济的安全和重大利益不受侵害或威胁的状态,包括经济主权安全、资源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科技安全、产业与贸易安全等,表现为一国政府能够有效维护本国经济制度和相关法律、确立本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管控本国经济、抵御外国资本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和冲击、保持国内外市场竞争优势、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
经济是国家的基础。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依托和基石,决定一国的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国际地位和角色作用。早期,各国在国家安全领域更多强调的是军事、政治等传统安全,经济安全尚未进入人们的视野。随着冷战结束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生产、贸易、金融、投资、消费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展开,各国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国际经济关系,这有利于提高社会生产力,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同时也带来经济风险全球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全球共同问题的威胁扩散等经济不安全问题。各国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加剧,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记者:我国当下的经济安全形势如何?
李忠: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发展经济仍然是党和国家的第一要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平稳,但仍然面临错综复杂的局面,经济风险防范能力较低,经济安全意识薄弱,经济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在2009年力拓“间谍门”事件中,胡士泰等人通过贿赂获得各大钢企的原料库存周转天数、进口矿石需求等机密信息,泄露给中方谈判对手力拓,致使中国钢铁企业2002年以来累计多支付7000亿元。这个教训是极其惨痛、极其深刻的。
新国家安全法高度重视经济安全问题,在“国家安全的任务”一章中,用了5个条文来规定经济安全问题,而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等其他安全各用一个条文规定,这充分表明了经济安全的广泛性和重要性。
记者:新国家安全法有关经济安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李忠: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维护经济主权和重大经济利益安全。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重大经济利益是经济安全的核心要素。国家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这些规定明确、具体,为维护我国经济主权和重大经济利益安全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二是维护金融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核心。国家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这些规定切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开放和金融全球化带来的外部风险。
三是维护资源能源安全。我国现已探明的45种重要矿产中可以满足需求的只有21种,石油对外依存度接近60%,战略资源能源安全形势极为严峻。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这些规定有助于稳定、减少对外资源能源依存度,改善我国的资源能源安全环境,维护我国的资源能源安全。
四是维护粮食安全。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我国耕地仅占世界的10%,人口却占世界的22%,十几亿人的粮食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维护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
五是维护科技安全。国外经验表明,重视高新技术发展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这些规定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力举措,有助于维护我国科技安全,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国家安全法还规定了审查监管制度。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在立法中确立经济安全审查监管制度,是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对此已有规定。实行这一制度,不是说我们不再欢迎外商投资、放慢对外开放步伐,而是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