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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印发 综合类基地年产值不低于60亿元
记者顾阳

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促进应急产业发展,提高我国处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

据悉,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是为满足国家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需要,以促进应急产业聚集发展为目标,对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色鲜明的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

按照《办法》,示范基地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示范基地集中发展某一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保障的能力;综合示范基地集中发展两个以上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跨省级行政区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综合保障的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基地在设置上将在全国范围内依据资源禀赋,兼顾区域分布,协调类型布局合理定位。示范基地在建设中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培育和发展相结合,培育期一般为3年。

据悉,对示范基地建设的评价指标分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应急保障、企业发展、发展环境五个方面。其中,综合类示范基地年产值应不低于60亿元,专业类示范基地年产值应不低于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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