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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项广告管理办法将修订 房地产等广告不许再任性
记者佘颖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公布的多条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今后广告形式将会大变样。常见的买房进名校、喝xx提高考试成绩、xx医学会推荐等广告套路将大幅减少。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在网站上挂出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修订稿)》《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修订稿)》《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兽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稿)》《农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稿)》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新修订的标准对广告市场被诟病多年的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也不能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目前,虚假违法广告在我国大量存在。2007年至2014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37万件,罚没款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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