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从广东省公安厅举行的广东省户籍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广东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实施意见》在政策调整上明确了广东省内城市的人口准入条件,细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
广东省提出该政策优先服务民生与人才引进,把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解决省内流动人口存量。广东省公安厅户政处处长黄成龙介绍,广东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广东省将通过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等具体政策措施,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人员落户。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将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根据测算,从2014年至2020年7年间,广东省平均每年吸纳约100万外省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广东省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