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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砖银行协议获批

本报北京7月1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批准了2014年7月15日由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巴西福塔雷萨签署的《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至此金砖五国立法机构均已批准该协议,为金砖银行年底启动运营提供保障。

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金砖银行)是金砖国家共同出资设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对金砖银行而言,协定好比指导银行正式成立以及日后运营的“基本大法”。财政部1日对外透露,根据金砖五国商定的计划,金砖银行本月7日将在俄罗斯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任命董事会成员和首任管理层(包括行长和4位副行长),商讨银行5年发展战略。首任管理层将于7月中旬赴上海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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