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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城保护有待创新机制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一些地区文化价值较高的明代长城文字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媒体日前在河北省抚宁、卢龙、迁西等长城沿线县市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荒郊野外的古长城保护状况令人堪忧。

【微评】早在2006年我国就出台《长城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长城保护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的总原则;也明确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地方本级财政预算等。然而,具体执行中却出现了地方监管保护不力的问题。除了思想上不够重视等主观原因外,还有地处长城保护区的地方大多是贫困地区的客观原因,这些地区财政本就相对困难,即便有意保护长城但也往往有心无力。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分段管理”职责尤其是保护资金供给责任,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拓资金筹集扶持渠道,多举措支持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做好长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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