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是国际禁毒日。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贵君日前表示,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从2007年的38500件增至2014年的106803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人数从2007年的43360人增至2014年的109692人。这两项数字在去年都首破10万。
不降反增出重拳
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123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48346人,分别同比增长32.70%和19.54%。
“按照统计,其他犯罪如杀人、抢劫等近年来呈下降趋势,唯有毒品犯罪不断增长。从2007到2014年,年均增幅非常高,高达15%左右。”高贵君说,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突破以往高发于边境、沿海地区的地域特征,走私、制造毒品犯罪有所加剧,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
当前,毒品引发的危害也不断增大。据了解,不少吸毒人员沾染毒品后,很快走上制贩毒道路,或者实施盗抢犯罪获取吸毒资金。尤其是,吸食合成毒品极易诱发自杀自残、暴力行凶等极端事件。
“针对我国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特点,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高贵君强调,最高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准确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在经济制裁方面,注重对毒品犯罪违法所得的追缴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并加大执行力度。
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22.6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23个百分点。
“从北京法院的审判情况看,因吸毒诱发其他犯罪的情况频发,特别是利用网络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况日益严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说,在北京法院去年审结的470件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成为主要增长点,共增加438件,占增加案件数量93%。
6月24日,最高法院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揭示毒品的严重危害。据介绍,这5起案例中,贩卖、运输毒品罪犯陈浩亮,贩卖毒品罪犯于喜库,贩卖、制造毒品罪犯邓科,故意杀人罪犯王祖文,均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其中,罪犯陈浩亮两次到广东省广州市向于喜库购买毒品运回辽宁省鞍山市贩卖,属于从毒源地跨省长途贩运毒品。据介绍,陈浩亮此前还曾到外地购买毒品运回鞍山市贩卖,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共计3500余克;并且,陈浩亮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罪犯王祖文案发前长期吸食氯胺酮,本次吸毒后产生杀人之念,持家中的一把双刃剑杀死将其养育成人的养祖父母2人,还将其养父砍致轻伤,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规范审判更严格
据介绍,2014年,人民法院在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惩处力度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调研、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的审判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惩处毒品犯罪。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在湖北省武汉市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今年5月18日,最高法院印发了座谈会纪要,即《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武汉会议纪要》)。据了解,这是继2008年制定《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之后,最高法院在毒品犯罪审判调研指导方面的又一份重要成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武汉会议纪要》对当前毒品犯罪审判中的一些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范,主要包括七方面的问题:罪名认定,共同犯罪认定,毒品数量认定,死刑适用,缓刑、财产刑适用及减刑、假释,累犯、毒品再犯问题,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定性。
“在我国,吸毒仅仅是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括零包的向他人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毒品,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贵君说,为了加大对吸毒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武汉会议纪要》也提出一些具体指导意见,比如对于吸毒的如果运输毒品的数量达到较大以上,就要以运输毒品罪进行定罪处罚。对于吸毒者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也体现从严,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购买了毒品,又有贩卖行为的,按照购买量认定贩卖量。
此外,2014年以来,最高法院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例如,起草并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制定了《关于规范毒品名称表述若干问题的意见》,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邻氯苯基环戊酮等三种制毒物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通知》,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检、公安部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院将尽快制定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同时与最高检、公安部制定毒品犯罪的证据规则,提升毒品犯罪的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