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
本报记者 李万祥

今年6月26日,是第5个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节,医患关系再次引发关注。

良好的医疗秩序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福祉安康。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职业“医闹”故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屡见不鲜。针对各种涉医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安全行医就医环境。

前不久,发生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暴力伤医案有了最新进展:南宁市检察院及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已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6月1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权芬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将一小瓶汽油泼洒到该院医生、放疗科副主任覃光灵身上并点燃,导致覃光灵面部、肩部、前胸等多处二度、三度烧伤。当晚,王权芬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17日上午,南宁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和西乡塘区检察院相关干警前往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并建议公安部门进一步搜集完善证据,落实伤情鉴定等事宜,同时检察机关也表示将依法从快、从严审查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专项打击 有效遏制

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内,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十余起。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检察员刘雅清分析,从近期发生的涉医违法案件看,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报复,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医护人员;故意捏造、扩大事态,挑动、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在医疗机构组织闹事,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长期在医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等。

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说,专项行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温岭杀医案”等严重涉医违法犯罪347人,有效遏制了涉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依法维护和保障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2014年4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意见》要求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必要时可以对搜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

最高检公诉厅检察员张凤艳告诉记者,《意见》下发后,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加快审查起诉进度,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在法院审判阶段,加大法庭指控力度、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向社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快捕快诉 加强监督

近年来,涉医违法犯罪以频繁多发、后果严重为特征,具体而言,表现出事件的突发性、影响的公共性、危害的严重性、处置的紧迫性以及隐患的延续性五个特点。“从案件侵害主体看,既有直接诊疗的医生,也有被告人所就医的医院的无关医护人员。”刘雅清同时指出,从办案情况看,既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恶性案件,也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据介绍,为更好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积极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规范法律适用与证据规格,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加强法律监督。

王英生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针灸治疗期间,因感到效果不佳,遂产生报复之念。2012年11月的一天,王英生来到该院行凶,用斧子将为其治疗的针灸科主任医师康某某砍死。

此后,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对王英生执行逮捕。2012年12月13日,天津市公安局以王英生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7天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王英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2月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王英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英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英生于2014年4月22日被执行死刑。

这是一起因怀疑医疗不当而杀死医生的案件。据了解,在公安机关将该案报送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南开区检察院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快速审结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该案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后,第一分院公诉部门于受理案件当日即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告知其诉讼权利,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依法严格审查案卷材料,核实相关证据,将案件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通过建立快捕快诉办案机制,检察机关保持着对恶性伤医犯罪的高压态势。“检察机关还建立办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如开设绿色办案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成立专业办案组等,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肖玮说,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涉医案件,检察机关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比如,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其辖区内相关医院每年医患纠纷较多的情况,主动与武侯区公安分局、相关医院联合制定《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净化医护人员的医疗工作环境,提高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

此外,检察机关还运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全面排查,同时也注重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确保监督实效。

多元化解 创平安医院

实践中,职业医闹和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之间往往容易混淆。对此,张凤艳指出,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区别对待,对于职业医闹依法严惩,对于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对于能够适用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的公诉案件,促进双方和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了解到,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检察机关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在注重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同时,推动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就如何预防涉医事件发生的问题,刘雅清建议,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公众正确处理医患矛盾,一切矛盾纠纷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解决。同时,应建立相关信息动态反馈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医刑事案件时,要充分注意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依法、妥善办理,树立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办案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注意研究发现发案单位在医疗秩序保障、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及时对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检查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防范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缺陷漏洞等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

比如,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某医院大肆租借医保卡,大量冒领贩卖药品牟取暴利,不仅造成国家医保资金流失,还使该医院秩序混乱,医患纠纷频发。办案人员及时梳理情况并认真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同时会同上海市医保监督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督促该医院建立和完善了防范机制。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