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一线调查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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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6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综合解决 社会参与

“我们养老院建立以来没有打过一次广告,却不断地有人上门来问是否有空床位,因为我们常年处于满员状态,想进来的老人只能排队等待床位空出来。”苏淑阁说,“据我了解,10年前丰台区一共只有五六家养老院,现在已经有30家左右了。”苏淑阁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摞新开办养老院的广告宣传单给记者看。

在开放的市场中,资源总会向需求聚拢。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预测,2014-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是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而自2013年开始,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利好政策,譬如降低养老机构床位数量门槛,规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府划拨,提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促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机构综合保险等。然而,要想真正弥合养老床位供需错位的鸿沟,政府的引导十分重要。

“适合普通大众需求的养老机构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大力发展的养老机构。”吴玉韶说,“发挥托底作用的养老机构投入非常大,要求非常高,政府应该多发力。对于高端养老机构,建议交给民营组织、企业去办,以满足高收入老年群体的特别养老需求。”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为此,我国将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至少要建有一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

“我国现有4万多家社会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占多数,但不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不善,效率低下,亟待改革。”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说。而与此同时,民办养老机构由于资金缺乏,在硬件设施、服务项目等方面“先天不足”,难以吸引老年人入住,从而陷入“路越走越窄”的境地。

对此,今年年初,民政部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要求改革试点单位在推行公建民营、探索转企改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这些措施的落实到位,将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的活力,提高其效率,从而有效扭转我国机构养老供需的结构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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