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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CFA签署5年带来互利双赢效果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廉丹报道: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5年来,在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服务贸易早期收获、投资保护与促进、产业合作、海关合作、中小企业合作、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及后续协议商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两岸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为两岸经济合作带来了互利双赢的效果。

马晓光说,ECFA货贸协议的早收产品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已经全部降为零关税。截至今年3月底,大陆累计自台湾进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380亿美元,减免关税141.5亿元人民币。据台湾海关统计,大陆累计向台湾出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64.7亿美元,享受关税优惠72.8亿元新台币。台湾共有46家金融企业和321家非金融企业利用早期收获优惠政策在大陆提供服务,大陆3家金融企业和141家非金融企业利用早期收获优惠政策在台湾提供服务。

两岸海关还共同解决了部分因第三方贸易无法适用ECFA优惠税率的情况,使更多经营者享受到ECFA带来的利益。2011年以来,台湾早收清单项下货品对大陆出口值逐年增加,出口成长率均大幅高于整体货物出口成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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