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李哲报道:正值“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编制之年,以及深入贯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在京召开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了这部法律的执法检查。
据介绍,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凸显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但面临的矛盾多种多样,既有历史遗留下的问题,又有解决旧矛盾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还有大量随着国内外形势变化出现的新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为直面差距,分析矛盾,解决问题,此次执法检查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交通、水利建设情况,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减免情况,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资源开发补偿和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和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及培养各类人才的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制定情况,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作为检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