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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击电信诈骗需多方发力
余明辉

近年来,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活动愈演愈烈,发案数量剧增,发案地域遍及全国。据统计,2015年以来,部分地区此类犯罪发案率一度“爆表”,有关工作陷入“防不胜防、打不胜打、越打越多”的尴尬境地。而通讯信息诈骗泛滥成灾背后,除了诈骗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极强之外,运营商的不作为更是难辞其咎。

按照相关规定,包括3大电信运营商在内的有关方面,对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个人号码信息等负有不可推卸的净化、拦截和保密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上述问题依然在影响着人们的正常通讯。而这些问题难以根除、电信诈骗仍然频发的根本原因并非都是技术问题,而是利益驱动。有媒体调查发现,发送包括诈骗短信在内的垃圾短信要向运营商支付服务费,一些公司通过投放广告、业务定制等方式所获得的利润还会与运营商分成。

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仅靠电信运营商的自查自纠是难以起到作用的,必须形成齐抓共管的多方治理格局。监管部门应明确对于包括垃圾(诈骗)短信在内的电信诈骗的投诉和惩罚机制,加大惩罚力度;运营商应强化对包括诈骗短信在内的电信诈骗的甄别和拦截;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用户更是要拿起法律武器,及时投诉。

同时,我们更要完善相关法律,并提高执行力。目前,国内运营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义务”或者“责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垃圾诈骗短信的界定也不明确,个人隐私的保护尚不健全,这些都需要有关方面通过法制等加以完善。要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严肃的违规处罚,唤起国内电信运营商在治理电信诈骗中无可替代的主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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