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相关法案限制铅及其化合物的使用,提倡各成员国生产和使用危险物质含量为零或很低的电池,鼓励建立有效的电池回收体系,开展废旧电池再生利用技术研究。为加强对废电池的回收管理,德国实施了废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纽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电池,并转送处理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同时,他们还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拿着废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德国的马格德堡近郊区兴建了一个“湿处理”装置,除铅酸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法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还可省去分拣环节,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
在废电池的处理方面,瑞士有2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其中一家工厂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锰和铁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这家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和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 建于日本北海道山区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是废弃电池处理和废荧光灯处理。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电池达13000吨,收集的方式93%是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是通过各厂家收集。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汞,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经不含汞了,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他金属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用于电视机显像管。
美国对含铅废物的风险控制采用从“产生到灭亡”全生命周期控制技术,从联邦法规、州法规和地方法规三个层次进行立体的风险管控,是世界上铅废物风险管控最严厉的国家。日本目前也已形成以《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为核心,以《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为导向,以《绿色采购法》等为补充的管理含铅废物的法律体系。美国、日本在回收废旧电池后交到企业处理,每处理一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文/本报记者 崔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