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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大气污染纳入城市网格监管
杨学聪

本报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杨学聪报道:环保责任落实到基层,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城市网格监管,年底前建立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排污成本不低于治污成本……今天,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北京大气污染治理再出“重拳”。

《意见》涉及健全监管体系、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完善公共政策、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等共18条措施22项任务,体现了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全民参与、依法促治、严防严治、区域协同的原则。

依据《意见》,北京将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3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2016年年底前,各区县政府制定实施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底前,北京将研究把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将环保职责具体落实到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以基层网格为单元的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各区县要将辖区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分级分类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区县环保网格化管理将完成50%以上,2017年年底前完成75%以上,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意见》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公共政策,通过公共财政政策、环境税费政策、金融信贷管理政策、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大气环境容量约束制度5项公共政策“齐上阵”,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力度。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北京将建立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排污成本不低于治污成本,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年底前,北京将把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投融资等方面将被依法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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