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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宿迁市宿城区纪委副书记徐保明:
清廉与担当
本报记者 薛海燕 通讯员 吴爱梅

徐保明是中共江苏宿迁市宿城区纪委副书记。他以18年的纪检工作经历,诠释了一位忠诚于党和人民纪检干部的清廉和担当。

2010年10月,上级领导安排调查幸福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沈某的问题。沈某在当地关系复杂,很多同志对查办此案有畏难情绪,徐保明却主动请缨。在审查过程中,沈某态度蛮横,拒不认账,其家人也四处活动,威胁办案人员。徐保明顶住压力,不低头、不退缩,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在秘密锁定沈某贪污拆迁补偿款证据后,立刻对其实施“双规”。在铁证面前,沈某终于彻底交代了个人多次贪污、非法占用公款近1000万元的事实。

2009年,徐保明查办某乡人大主席周某案件。周某与徐保明的岳父关系很好,岳父找到徐保明:“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但他说:“为了挽回国家损失,您老一定得支持我呀!”此后,他指挥办案人员经过20天内查外调,最终查清了周某的受贿事实,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在长期查办案件过程中,徐保明面对的“糖衣炮弹”不计其数。他时常告诫自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守办案的无私情怀,坚持公正清廉,才能赢得大家的尊重,才能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清廉形象。”

18年来,徐保明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始终坚持奋战在案件查办工作一线,组织突破大要案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同时,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案件,严肃查结中央巡视组转办案件25件,诫勉谈话5人,党政纪处分7人。

群众到区纪委反映的问题“五花八门”,很多不在纪委的受理范围内,但徐保明要求,只要能为群众处理的,就要受理。

66岁的老潘是退伍军人,因机构变迁、人事变动,他的生活费一直无法正常发放。由于没有完备的手续,相关部门也只能按规定每月为其发放160元生活费。2013年12月,老潘无奈找到徐保明说明情况,徐保明立即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想方设法帮助老潘解决了问题。

对待群众,徐保明像家人一样温暖。对待调查对象,徐保明也以人为本。

2007年在查办交通系统蔡某挪用公款的案件时,徐保明发现蔡某患病,女儿正准备办理赴美留学手续。蔡某很绝望,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徐保明请了知名医生为蔡某治病,还协调相关单位为其女儿办理手续,并让父女见面谈心。蔡某深受感动,主动配合调查组查案。

徐保明善于思考、注重创新,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他创新运用信访“五库”科学化管理办法,提高问题线索利用率和转化率。2012年以来,参与或组织办案275件,移交司法机关26人,追缴违纪款近千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单纯查办案件治标不治本。保护干部,最好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监督。”徐保明从办案实践中,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他采取“明线+暗线”方式,先后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50余次,查处违纪违规行为60余件,处理70余人次,堵塞制度漏洞17项,以“真督查、严查处、快通报”的工作机制督促公务员高效履职。他倡导推行勤廉巡察工作制度,立足查早查小,着力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先后开展勤廉巡查9次,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在他的提议下,宿城区纪委建立了“时评+网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系统,提升考核公信力,作风建设从强行入轨转变为自觉遵守的良好局面。

徐保明先后获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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