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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席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的嘉宾热议如何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寻求法治基石上的社会共治
本报记者 冯其予
图① “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与会嘉宾正在发言。
图② “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与会嘉宾在热烈讨论。 本报记者 赵 晶摄
图③ “2015中国国际食品安全展”上参展商在向嘉宾推荐韩国泡菜。 中国经济网记者 周宇宁摄

6月15日,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北京拉开帷幕。在同日举行的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与会嘉宾围绕“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法治、监管、企业等领域和媒体和公众等环节,都是食品安全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6月15日,备受关注的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北京拉开帷幕。宣传周期间,有关部委将以每天举办一个“部委主题日”的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等70多项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在当天举行的“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与会嘉宾强调,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不仅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同时也需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通过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形成良性互动。无论是法治、监管、企业等领域,还是媒体和公众等环节,都是食品安全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法律专家:

治理必须法治先行

在15日举行的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表示,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迫切需要实行社会共治,形成政府、企业、行业、个人等主体多元协作,法律、技术、舆论等治理机制协调整合,从农田到餐桌等环节无缝对接的治理格局。

在这种治理格局中,法治具有基础性意义,必须先行。韩大元认为,这不仅因为通过法治凝聚社会共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以法治来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够赢得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认同;更重要的是,法律明确设定的权利、义务、职责和责任,能够为不同主体、机制和环节的协同作用提供有力的保障。此外,法治所具有的刚性、强度与威慑力有助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维护社会正义,预防和解决各种纠纷,培育诚信与规则意识。

韩大元高度评价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认为这部法律“积极回应了公众对法治的期待,体现了依法治理的理念,突出了亮点”。他分析称,首先,新食品安全法始终坚持生命健康至上的原则,凸显人的主体地位,使法律的规定充满着人文关怀。其次,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大大增强了法律规范的统一性与操作性。再次,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缺乏系统治理的问题,明确将“社会共治”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通过有奖举报、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媒体监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及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合作等不同形式,动员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过程。

新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其实施效果影响着公众对法治的信心。韩大元对该法的实施提出4点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以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使这部法律成为“有牙齿”的法律。二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并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三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素质过硬的专业化队伍,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积极培育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水平。

政府官员:

监管务必尽职尽责

农业部、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士介绍了近期我国食品监管抽查的情况。他们强调,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政府部门不容推卸的责任。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表示。近年来农业部大力推进农兽药使用及残留、违禁物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畜禽屠宰等7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从2015年上半年的抽查结果来看,蔬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5.2%、96.4%、99.4%和94.8%,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99.9%,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稳中趋好。

程金根说,我国将继续坚持“产”、“管”并重,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严格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监管和生产管控,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在“吃好”问题上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指出,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持续快速增长,从2004年的279.8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14.8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3.3倍,进口食品已成为百姓餐桌上食品的重要来源。针对这种新局面,质检总局将严格进口食品监管,严格处置不合格产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发布消费提示。他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将以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进口食品风险分类管理等有关配套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布,是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举措,既能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也可以更好地约束执法者严格执法。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在论坛上发布了最新一期的食品抽检信息。王红表示,对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已于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数据显示,2014年食药监总局组织了14.2万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检验项目涉及276项,覆盖90%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格率达到94.7%。此外,为方便公众查询已公布的抽检信息,食药监总局即将上线抽检信息查询平台,便于广大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媒体随时关注。

生产者代表:

良心和诚信铸就品牌

赵继斌是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庵上湖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庵上湖合作社的理事长。作为一名基础生产者的代表,他在今天的论坛上现身说法,用自己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在食品生产领域,“讲诚信,不吃亏”。

2001年,赵继斌带着村里的父老乡亲种上了瓜菜,有了不错的收入。一次偶然的际遇,他了解到有些地方的菜农打着无公害招牌,向蔬菜喷洒着剧毒农药,造成严重后果。这事给他造成了很大影响,随即在村里召开大会,成立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筹集7万元购买了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对全村生产的瓜菜进行自检自纠。“有一户种的大棚黄瓜检测出国家禁用农药,我们立即决定在这个大棚里召开全体菜农现场大会,将这个大棚里的黄瓜全部销毁。”

赵继斌说,此后村里成立了庵上湖瓜菜合作社,进行规范标准化生产,拒绝违禁农药,引导农民种良心菜,“卖的菜和自己吃的菜必须是一样的”。同时实行党员包户、干部包区,社员进行积分考核,年底分红和积分挂钩,并成立了内部信用资金互助,只要食品安全做得好,社员借款实行不担保不抵押,凭信誉借款,积分越高,借款利率就越低。在生资供应中,实行批发价出售,不挣社员一分钱,从源头管住乱用药肥。

这种做法得到了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认可,2015年庵上湖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村里的瓜每斤卖到8元依然供不应求,庵上湖瓜农比别的地方瓜农收入高出2倍。

在论坛上,还有媒体代表提出,新食品安全法提出,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部分。身处“互联网+”的时代,监管部门、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虽然职责不同,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性认知的目标是一致的。

这一观点,也得到与会代表的认同。代表们指出,要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实行全过程最严格监管。同时,也需要牢固树立食品行业尚德守法的责任意识和价值取向,并拓展群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共同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利环境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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