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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机构获准开展调钞业务
记者张忱

本报讯 记者张忱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12日发布的消息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日前印发,批复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司3家特许机构开展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以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发展,实现境内外币现钞供给多元化。

《批复》明确了调钞及批发业务的范围,同意3家特许机构自主决定调运币种,并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银行、特许机构开展外币现钞买卖。根据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经批准后可参照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以上3家公司为首批获准的特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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