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财富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保投成股东
本报记者 姚 进

自从年初相互保险牌照开闸之后,有不少机构及组织披露了筹建相互保险组织的意向。据了解,相互保险组织能给内部成员提供风险保障,投保人就是股东。但现在也有不太和谐的现象,某些人假借相互保险组织的名义,做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儿。若是您对相互保险感兴趣,还真得仔细甄别。

4月的一天,在某保险公司就职的陆女士翻看微信时,发现一家名为“壁虎互助”的平台在发起相互保险组织实名会员征集活动。出于好奇心,陆女士随即报了名并注册成为其初创会员。“这是一种新形式,又是基于互联网,我觉得可以尝试和参与。”陆女士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所谓相互保险,是指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投保人,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经济活动。去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为促进相互保险规范发展,中国保监会也于今年初印发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

客户即股东

其实,想搭“相互保险”快车的不止“壁虎互助”这一家。据了解,自《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宣告相互保险牌照开闸以来,已有不少机构及组织披露了筹建意向。比如,某大学天津校友会征集1000名发起会员,准备筹建相互保险公司,以更好地为校友提供养老健康服务。“有互助性质的组织还有抗癌公社等,并有很多类似的项目在观望和准备中。”业内人士表示,这种peer to peer的保险模式,能否迎来类似信贷p2p的发展浪潮,开启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窗口,值得期待。

基于合作的形式,相互保险具有独特优势。“因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能够较好地实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并由客户参与管理,从而有效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同时,展业费用较低,核灾定损准确度较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不以牟利为目的是相互保险与股份制保险最大的不同。“股份制保险要求获得利润和资本回报,相互保险则是给内部成员提供风险保障,投保人就是股东,所以叫‘保东’,即股东的身份不是以股份来取得,而是以投保来取得。”庹国柱说,保费扣除成本后建立风险基金池,用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一般来看,相互保险组织不存在超额赔付或是破产的情况。这是因为其风险基金的赔付方式主要有三种:要么是减额赔付,即有多少风险基金赔多少;要么是向“保东”追加保费,凑够赔付额;再就是借外债,等第二年保费续交后再还上。据庹国柱介绍,国外相互保险发展历史悠久,起源早于股份制保险,目前在国际保险市场仍占据重要地位,尤其在高风险领域如农业、渔业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创新的“困境”

如今,我国也放开了相互保险的牌照。以某大学校友会的发起为例,庹国柱认为还是比较规范的。“我看到了他们致会员的公开信,信息披露很详尽,况且是基于校友这一相互熟知的群体,可信度较高,相信能够实现为成员带来风险保障的真正价值。”

不过,不排除动机不纯的发起者。“借助于互联网的形式可以拓宽发展空间,但也伴随着新风险的到来。”庹国柱提醒,对于相互保险的资金运用方面,监管层会出台更明确的投资范围和比例的规定。“有些发起者可能一开始动机就不纯,想趁机‘吸金’,而不是出于为参与者提供风险保障的目的。”

日前,保监会也发布了《关于有关人员涉嫌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近期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给相关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自《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发布以来,保监会正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监管层的风险提示正好暴露了我国相互保险在兴起中存在的问题。对此,庹国柱建议,对于真正有风险保障需求的人们来说,方便又成本低廉的相互保险,可以考虑选择和参与,在选择时可关注发起目的、理念原则是否符合相互保险规则,以及是否能真正保障成员利益等。而如果更多是出于投资的需求,则可以选择股票、基金、银行理财等其他投资理财方式。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