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0日起,旅客购买火车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目的地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随着铁路出行的普及和高铁线路的全面铺展,越来越多的旅客倾向于选择火车出行,调整出行时间或者变更到站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多。推行“变更到站”新政策后,旅客无需再用原票价格作为“基准”,大大减少了退票费用的核算比例,而且手续简便,为旅客出行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
近年来,铁路部门在购票方式方法上做出了多次调整,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障铁路运输正常出行秩序、维护乘客的经济利益。可以说,每次的调整,都是针对现实问题做出的具有针对性的改变,都是力求建立高效的“反馈机制”。我们期待着,铁路部门在软件提升与制度建设上出台更实惠的政策,为百姓营造更便捷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