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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料

□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建设安全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

□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城市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意见》提出了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重点任务。包括统筹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制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规范建设行为。

□ 2015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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