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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法治力量守护蓝色海洋
端 然

6月8日是联合国确定的“世界海洋日”和我国的“海洋宣传日”,今年海洋日的主题是“依法建设生态文明海洋”。如何用法治的刚性力量守护好我国的辽阔海疆,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保持稳定发展,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但也必须看到,海洋环境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4年,我国近岸局部海域海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监测的河口和海湾生态系统仍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赤潮和绿潮灾害影响面积较上年有所增大。局部砂质海岸和粉砂淤泥质海岸侵蚀程度加大,渤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依然严重。

要还辽阔海洋一片蔚蓝,必须遏制住这些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这就要高举法治的“利剑”。要加快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重要的就是加快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因为制定和修订的时间较早,没有预计到目前海洋开发利用的广度和强度,也不可能预测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的局面,因此已经很难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急需修改。

今年,《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迎来了很好的契机。目前,《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也已列入国家海洋局《2015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从源头控制陆源污染入海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关键。在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时,针对陆源污染的情况,应该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与内陆水体环境污染防治衔接或者相统筹的制度,建立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衔接或者相统筹的制度,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海洋环境污染。

用法治力量守护海洋,既需要有法可依,还需要执法必严,重拳出击。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海洋综合管理水平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在拥有丰富海洋渔业资源的福建,就采用横向联合执法、系统联合执法、海峡两岸协同执法等综合执法的形式,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非法采捕红珊瑚、涉渔“三无”船舶等各类海洋违法行为,守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为提高执法能力,中国海监东海总队还借助高科技手段,利用卫星、飞机、监控视频对海域使用进行动态监管,降低了执法监管的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要守护好蓝色海洋,在增强法治力量的同时,还需要加快污染治理、环境修复、产业调整等,打好多措并举的“组合拳”。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保护海洋环境更应从自身做起,树立起爱护海洋的理念,积极采用环保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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