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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按日计罚”更要“按日警示”

近日,陕西省环保执法局公布了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该省首批被“按日计罚”的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其中,咸阳一家企业在接到20万元罚单后拒不整改,79天后升至1580万元。据了解,这也是该省环保部门开出的首张“天价罚单”。

【微评】在违法排污成本较低、企业对处罚缺乏敬畏的情况下,陕西省环保执法动真碰硬,依法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有助于让违法排污企业吸取教训,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但是,罚款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保护环境的手段。相关部门在启动“按日计罚”的同时,还应主动做好提醒和告知工作,比如按日递送罚单等,让企业对排污要付出的代价心知肚明。这样,既能让罚单最少化、排污危害最小化,又可以展现治污决心,让企业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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