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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新办吹风会上,专家解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化程度
本报记者 张 双

在6月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上,多位专家对近期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并介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专家指出,《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首次明确把绿色化纳入现代化推进战略中,要大幅提高国民经济的绿色化程度。

“生态文明绝不仅仅是表面上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应该是建立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基础上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高级文明形态。”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室主任杨春平介绍了《意见》的4个创新点:一是第一次明确把绿色化纳入我国现代化推进战略中,将其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取向,大幅提高国民经济的绿色化程度;二是明确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途径,把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源头转变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攻方向;三是明确建设生态文明的四项主要任务,包括强化主体功能定位、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体现了战略性与可操作性的结合;四是系统提出10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重点,着力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对于《意见》提出的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杨春平表示,“生态文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与其他方面的建设融合起来。在经济建设方面,今后的项目和规划都要从源头上加强生态文明设计,推动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在政治建设方面,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和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政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在文化建设方面,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实现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的绿色化;在社会建设方面,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时,还要加大力度治理污染,完善标准体系,尤其需要强化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王学军表示,今后还需进一步强调市场化机制,鼓励第三方服务、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通过价格、税收、金融等手段,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土地政策方面,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助理张晓玲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土地管理的任务非常重。未来的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将有非常大的改变,不会是全国一刀切,而会从区域、产业等各个方面体现差别化。”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焕良介绍说,经过生态保护和修复,我国生态状况有较大改善,但总体上还不容乐观。《意见》对生态修复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形成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川滇、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近岸近海生态区,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过程,任重道远。我们既要还历史旧账,又不能在发展过程中再欠新账。每个公民应该共同努力,真正改善我国的生态,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目标,这是建设小康社会和美丽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王焕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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