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0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指引》明确,管廊工程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用于指导和实施管廊工程建设。
《指引》明确,编制管廊工程规划应以统筹地下管线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节约利用地下空间、防止道路反复开挖、增强地下管线防灾能力为目的,遵循政府组织、部门合作、科学决策等原则。
《指引》明确,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主要是: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