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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商所修改风控和 套保业务实施细则

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郑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布通知,对《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2个业务实施细则的6项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自2015年6月10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此次修改的业务细则内容包括:减少保证金调整梯度,降低近月合约保证金水平;减少限仓调整梯度;下调一号棉、菜籽粕等3个品种交割月保证金标准;放宽甲醇、PTA、白糖等5个品种限仓标准;统一非期货公司会员与客户限仓标准;取消“一般月份套保额度自动转化为临近交割月份套保额度”等。

在新修订的《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郑商所将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梯度由目前的4级减少为3级。分为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交割月份,3个时期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为5%、10%、20%。

与修订前相比,新规则突出的变化有两方面:一是近月保证金标准提高的时间延后了5个日历日,二是交割月前一个月保证金标准整体下调。这将降低投资者近月合约的交易成本,促进近月合约活跃,便于产业客户套期保值,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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