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通报称,自2014年9月广州市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责任倒查和追究试点工作以来,已对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10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并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把好干部选拔关、任用关,尽量避免一些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但不可否认的是,个别地方在选人用人上前期准入把关不严、监督缺位、权钱交易,后期又缺少追责问责机制,形成了用人的潜规则,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地方的政治生态。
可以说,广州市采取的问题责任倒查,抓住了处置“用人失察”等问题的“牛鼻子”。尤其是由此形成的倒逼作用,有助于干部任免机关及具体责任人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使其严格履行程序、认真进行干部人事把关,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效果。当然,对“倒查”出的问题追责问责,是发挥该制度震慑力的关键所在。对此,相关部门应综合衔接并科学运用组织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对于违纪人员严惩不贷,让监督效果得以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