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今天在京共同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要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解决部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规范。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要把握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更好地组织服务职工、教育引导职工,加强与各方协调配合,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各级企联要推动企业积极实施雇主责任标准,牢固树立对企业自身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的思想,不断完善用工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作用,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实施意见,落实企业和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