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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群众诉求“路线图”越细越好
桑胜高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10类“群众诉求解决途径”,“休假没保障向谁投诉”、“工资纠纷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工资要不回该向谁求助”等问题的解决路径随之变得清晰起来,为各行各业劳动者表达相关诉求提供了翔实可靠的“路线图”。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有关部门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部门内部在具体责任落实上互相推诿扯皮等原因,一些劳动者要么投诉无门、找不到途径,要么耗时费力、屡屡碰壁。此次公布的“群众诉求解决途径”涵盖了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信访、诉讼等多方面,每一方面还都公布了相关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方便不同劳动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定位,既节省了劳动者的诉求时间,又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可谓多赢之举。

有“路线图”是好事,怎样用好“路线图”才是关键,这意味着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夯实相关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现劳动者相关诉求与劳动部门内部相关岗位、相关责任人的直接互通;提高群众的应用自觉性,各地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劳动者在表达诉求时能够“对号入座”,直接进入关键程序;强化监督问责,相关部门应强化对“群众诉求解决途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推诿扯皮、不按规定办事的问责力度,严防其在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或变形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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