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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树立为社会主体提供便利观念
孙晓莉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

近日,某些地方评选劳模遭遇“盖章难”的情况。表面看,这是基层办事人员缺乏服务意识;深层次看,这实际是权利主客体关系颠倒,本来应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公务人员,现在却要公众为其工作方便来服务。去年以来,中央做了大量简政放权的工作,为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条件。当前还有很多审批行为不涉及经济活动,而主要涉及社会活动,对公众生活造成了不便。所以说,政府除了为经济主体考虑外,也要树立为社会主体提供便利的观念,进一步为社会主体松绑。建议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相关事项如何办理等清晰告知社会公众,使公众获得权利保障,防止基层人员“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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