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提出了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明确目标和方向指引,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是“一切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重视在社会保障、分配制度等多方面体现对劳动者的关怀,劳动关系工作取得很大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劳动立法和执法,全面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关系基本是和谐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影响劳动关系的国内国际因素也更加复杂,处理好劳动关系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十分迫切。我们要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以和谐的劳动关系激发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工作的目标要求。实现这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一个都不能少。当前,要立足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完善法律法规,鼓励制度创新,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使个人价值、企业发展与国家富强形成和谐共振的良好局面,让全体劳动者平等地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红利。要加大工会工作创新力度,不断丰富职工健康文明的业余生活,打造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拓展广大职工和劳动者成长成才空间,打造一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让劳动光荣成为社会共识,让创造伟大成为时代强音,共同谱写和谐劳动关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