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赵超) 政策文件的发布是深化各项改革的前提,为了使“最先一公里”加快速度,让政策措施早日发挥实效,国务院办公厅28日向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的运转时间作出硬性规定。中国政府网29日对外发布了这一通知。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各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会签时间过长,文件修改、审核、报批环节工作效率低,对文件是否落实到位缺乏经常性督促检查等问题。
据中国政府网,在4月15日和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两次对部委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提出严厉批评,明确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的新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是中央政府作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平台,会上讨论通过的文件、政策能否及时全面落地,直接影响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大局,也影响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通知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发文件的办理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只需作文字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据介绍,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拟印发文件讨论通过到文件印发,通常需要修改、会签、报批、核对、印刷等流程。过去没有时限要求,加之一些部门画圈打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时会运转长达两三个月。
这次提出7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也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既对机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符合客观实际。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出台这项举措是抓落实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对自己念“紧箍咒”,向自己“动刀子”,不留余地,在期限内文件出不来板子就要打到政府自己身上。
通知还对政策文件的公开、落实、监督提出要求:
——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要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第一责任人。
这些措施意味着,今后社会公众可以与各部委同步看到中央政府出台的文件,各项文件会在跟踪督查中加快落实到位,早日见到效果,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出将是对部委工作的一次考验。今后在文件运转过程中,既要保证程序不减,又要提高时效,公务员的压力会更大,也必须要付出更多努力,是对政风和作风的检验。
随着行政效率的提高,政府出台文件的文风也将为之一变,文件中描述性、口号性的文字会越来越少,实货、干货会越来越多,操作性也会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