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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保护 有效管理

长期以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是管理体制机制仿佛还在原地踏步。“对内讲奉献,对外靠教育”的方式方法显然已经不足以支撑保护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让保护区管理紧跟“新常态”,急需破题。

首先,要让生态保护工作更有力度,需尽快尽早将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之必须。

从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上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致使实施中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且两部行政法规操作性较宽泛,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区”规定不够细化,对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不明确,很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或者相互推诿。地方急需为保护区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让具体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实现依法管理,依法保护。

其次,要让保护区工作更有力度,需在管理上下硬功夫。保护工作需要有责任意识、奉献精神以及完善的制度保障,让当前困扰保护区职工的“小孩子读书难、年轻人找对象难、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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