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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布——
以绿色金融体系引导社会资本
张忱

改善我国环境不仅要依靠强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还必须采用财税、金融等手段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只要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绿色、环保行业,土地、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将随之优化配置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张忱报道:今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报告发布会召开。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当选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投公司、人保集团、银河证券等金融机构和中节能环保集团等企业成为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第一批常务理事单位。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近年来,绿色债券、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环境基金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民银行等部门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不断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马骏代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发布了首份《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提出了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性设想和14条具体建议。

《报告》认为,目前我国环境形势日益严峻,这与高污染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密切相关。改善我国环境不仅要依靠强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还必须采用财税、金融等手段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只要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绿色、环保行业,土地、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将随之优化配置。

马骏建议,“十三五”期间,我国应该建立一个较为系统的绿色金融体系,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环保产业。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绿色项目回报率和降低污染性项目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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