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4月18日至24日,29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亚非会议。这是亚非国家和地区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亚非人民切身利益的大型国际会议。这次会议由于在万隆召开,所以也称万隆会议。
【参与国家】
这次会议由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锡兰(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五国发起。除了五个发起国外,参加会议的还有阿富汗、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加纳)、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国、也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率领。
【会议成果】
会议讨论了民族独立和主权、反帝反殖斗争、世界和平以及与会各国的经济和文化合作等问题。经过充分的协商,会议一致通过了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等多项内容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其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提出了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
【万隆精神】
万隆会议提出的十项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不干预或不干涉他国内政;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解决一切国际争端等。其精髓被概括为“团结、友谊、合作”,即万隆精神。
【中国贡献】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提出,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承认和接受,并载入了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国际性文件,对推动国际关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发挥了重大历史性作用。
此外,万隆会议上,中国提倡并坚持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原则,为促进会议达成协议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