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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实行城乡用电同价
县域经济年减少电费支出34亿多元
夏先清 王伟

本报郑州4月20日电 记者夏先清 王伟、通讯员王怀涛报道:从今天起,河南省全面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据河南省发改委初步测算,此次电价改革可使全省县域经济年减少电费支出34.8亿元。

此前河南省县域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远高于省辖市用电价格。以10千伏电压等级为例,县域一般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7092元,比省辖市高0.08元;农业生产电价每千瓦时0.5842元,比省辖市高0.109元。

此次河南省城乡各类用电实现同网同价后,全省范围内将执行同一电价标准、同一电价制度。初步测算,此次县域其他用电每千瓦时平均降低6.93分。其中,大工业用电平均降低8.33分,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2.43分,农业用电平均降低0.145元;全省县域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年减少电费支出分别为22.4亿元、4.3亿元、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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