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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检察改革继续“敢啃硬骨头”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本报记者 李万祥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逐步深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继续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中办、国办又于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描绘了宏伟蓝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最高检司改办负责人说,最高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的重要指示,对2014年6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工作方案,把42项改革任务细化为91项改革举措,明确了各项改革举措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四中全会“顶层设计”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修订后的检察改革规划和工作方案已于今年2月印发实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最高检根据中央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大了深化改革的力度。对此,最高检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成立了4项改革任务研究小组,重点针对跨区划检察院改革、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中央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统筹组织,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同时,我们召开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检察院座谈会,并不定期听取部分省院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题汇报,加强具体指导,积极配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4项改革试点工作。”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加快推进改革进程方面,今年以来,最高检已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例如,1月6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1月29日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2月15日印发《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3月6日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3月7日与司法部联合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

三分制度,七分执行。在加强改革督察方面,这位负责人说,最高检司改办注重发挥组织协调和沟通督促作用,专门建立改革任务督办制度,具体项目督办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督办台账,对具体改革举措的进展情况逐月进行督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对于2015年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这位负责人表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最高检将全力推进中央确定由最高检牵头的5项重点改革任务。“这5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制定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在深入推进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面,最高检将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的同时,这位负责人强调,检察改革规划确定的其他改革任务要统筹推进。这主要涉及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等6方面内容。“最高检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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