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报道: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并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集最低中标药品价格。
根据《意见》,天津将按照“建立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设计目标,实行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调整医务、医护、医疗等收费标准,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天津将把公立医院运营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所有药品(含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暂不执行)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完善诊断、治疗、护理、检验、检查等医疗价格政策,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团购优势和监管作用。同时,天津还将通过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集全国各地最低中标价格,对中标价格实行周期性动态调整,以季度为周期,将价格调整为全国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