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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逐步完善
移植患者一年和五年生存率国际领先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记者近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国每百万人口公民捐献器官率由2010年的0.02上升至2014年的1.2,增长了60倍。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已有3715名器官捐献者,捐赠了9912个器官。器官移植患者的一年生存率和五年生存率等指标已居国际领先水平。

我国器官移植工作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自2007年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和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

与其他国家一样,器官来源短缺是长期困扰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发展的瓶颈。据估算,中国每年因终末期器官衰竭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目前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中排队等待器官移植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约有2.2万人),而每年器官移植数量约1万例,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器官移植医疗服务的需求尚有差距。

2010年3月,国家卫计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启动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并于2013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年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正式成立,从国家层面对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进行顶层设计,陆续出台一系列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政策措施。

“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从数据来看,比例非常低,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介绍说,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整整5年之后,到了2012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才正式成立,“这意味着,在法律上,我们是有空缺的。”

记者了解到,我国研发并启用了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后,公民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或者所在地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或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填写志愿登记书,就可以成为器官捐献的志愿者,这张登记表具有法律效力。志愿者拥有唯一编号,可供以后捐献时查询。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力合作,完善人体器官捐献有关政策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前期出台一系列推动公民逝世后捐献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在法制与伦理的轨道内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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