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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本为纽带 此长彼也长
——相关部门负责人谈推动出版融合发展工作
本报记者 金 晶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重新定义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颠覆性的冲击。这对于出版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经济日报》记者就日前出台的《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打通传统和新兴的界限

新兴出版就是传统出版加互联网吗?怎么理解融合发展?

解答这些问题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司长薛松岩首先给出了几个“定义”。他认为,“新兴出版”可以包含3个层面的含义。首先,“新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与传统出版相对而言。其次,“新兴”是一个时间概念。在一定时间段内,新兴出版代表了这个时间段内最新出版形态。此外,“新兴”也是一个发展概念。新兴出版形式永远不会终结在某个固定的形态上。“我们讲的新兴出版,就是出版的一种新型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薛松岩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薛松岩表示,融合发展强调的是出版单位的创意和产品、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打通传统和新兴的界限,实现一体化发展、多形态发布、多渠道传播、多模式收益,从而推动传统出版模式和新兴出版模式统筹共生、协调相容、此长彼也长的发展。

“融合发展的目的,是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出版方式、提高出版效能,进一步掌握网络空间话语权,进一步提高出版业的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实力,推动出版业更好更快发展。”薛松岩说。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薛松岩告诉记者,《指导意见》所列的6项重点任务,包括创新内容生产和服务、加强重点平台建设、扩展内容传播渠道、拓展新技术新业态、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

这些内容与业内外当下关注的热点紧密相关。如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条中提出,探索以资本为纽带的出版融合发展之路,支持传统出版单位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支持出版企业尤其是出版传媒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在网络出版以及对外专项出版领域,探索实行管理股试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融合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出版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等。

又如,在“优化出版行政管理”中,有两点需要特别关注,一是对网上网下、不同出版业态进行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建立统一的导向要求和内容标准,建立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机制,即对传统出版有关导向和质量的要求,在新兴出版中同样适用;二是创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这也是业界呼吁多、反响强烈的方面。

财政资金要“四两拨千斤”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此,财政部已经有针对性地做了研究安排,如在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中,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并对具体支持内容做了明确。

相关的财政支付方式是否也会发生转变?财政部文资办主任王家新用“四两拨千斤”来回答,“凡是市场能办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财政资金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包打天下’,尤其是对企业、产业的支持,主要还是要发挥杠杆和撬动作用。”王家新表示,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水平。在这方面,财政部近年来做过一些探索。如正在实施的文化金融扶持计划,2014年共安排资金6.7亿元,撬动社会资金83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财政投入方式也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如通过项目补助、贴息贷款、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措施,更好地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进行有效对接,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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