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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
记者金晶 李哲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金晶 李哲报道: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出版业在信息化条件下的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实力,推动出版业更好更快发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共四部分16条内容。《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推动传统出版影响力向网络空间延伸、实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阐明了路径、提供了遵循。

《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动出版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优势互补、此长彼长、一体化发展。按照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导向的要求,立足传统出版,发挥内容优势,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切实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出版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力争用3—5年的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园区),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出版机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指导意见》提出了创新内容生产和服务、加强重点平台建设、扩展内容传播渠道、拓展新技术新业态、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6项推动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特别强调,要将传统出版的专业采编优势、内容资源优势延伸到新兴出版,依托先进的技术和渠道,借力推动出版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一个内容多种创意、一个创意多次开发、一次开发多种产品、一种产品多个形态、一次销售多条渠道、一次投入多次产出、一次产出多次增值的生产经营运行方式,激发出版融合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推动实现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修制工作、优化出版行政管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同时,重点提出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要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等措施,更好地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等进行衔接;加大国家出版基金对涉及出版融合发展的出版项目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探索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纳入重大项目支持范围,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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